于 2022 年颁布,美国里斯定律 (PL 117-171)规定了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联邦安全要求。以下是对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以及包含或可以使用此类电池的消费品的各种要求。要求范围从性能到标签和认证。
里斯法第 2 条要求 CPSC 颁布针对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以及包含此类电池的消费品的规则。CPSC 已发布直接最终规则(88 FR 65274),通过引用 ANSI/UL 4200A-2023 纳入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编纂于16 美国联邦法规第 1263 部分并适用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或之后生产或进口的含有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除非在 2023 年 10 月 5 日之前收到重大负面评论)。直到 2023 年 12 月 20 日或之后,才需要对受 16 CFR 第 1263 部分约束的儿童产品进行第三方测试和认证。委员会认识到,测试的可用性可能有限,并且在满足强制性要求方面存在潜在困难;因此,委员会已授予执行自由裁量权,使这些要求适用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之后生产或进口的产品。
符合 16 CFR 第 1263 部分要求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是指直径大于电池高度的单芯电池。该规则将锌空气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排除在 16 CFR 第 1263 部分的范围之外。
根据 ANSI/UL 4200A-2023,对于包含或设计使用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产品的要求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玩具产品符合电池可及性和标签要求,则该规则不适用于为 14 岁以下儿童设计、制造或销售的玩具产品。16 CFR 第 1250 部分,其中引用了 ASTM F963。玩具标准第 4.25 节包含对电池供电玩具的要求。
同样根据里斯定律第 2 条,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单独的最终规则(88 FR 65296)制定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括与消费品单独包装的电池)包装的警告标签要求,16 美国联邦法规§1263.4。此要求将适用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产品。额外要求适用于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包装(见下文)。
里斯法第 3 条要求“任何已出售、要约出售、制造用于销售、在商业中分销或进口到美国,或单独包含在已出售、要约出售、制造用于出售的消费品中的任何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在商业中分销,或进口到美国”,以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16 美国联邦法规§1700.15。该要求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后生效。因此,2023 年 2 月 12 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任何受管制产品必须符合此包装要求。这些包装要求不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或之前制造或进口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
2023 年 3 月 8 日,委员会投票指示合规和现场运营办公室对第 3 节中锌空气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一种用于为助听器和其他助听器供电的技术)的包装要求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技术。根据执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目前锌空气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特殊包装要到 2024 年 3 月 8 日才会执行。
有关要求的更多信息16 美国联邦法规§1700.15和特殊包装,请访问我们的防毒包装法 (PPPA) 业务指导页面。
根据法规,符合 ANSI C18.3M 标记和包装规定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不受里斯法第 3 节中特殊包装要求的约束。
第 14(a) 条消费品安全法 (CPSA)要求受 CPSC 执行的法规、标准或禁令约束的消费品制造商通过签发儿童产品儿童产品证书 (CPC) 或通用合规证书 (GCC) 来证明这些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对于通用产品。受里斯法第 2 条约束的产品证书必须包含引文“16 CFR § 1263.3 – 包含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的消费品”或“16 CFR § 1263.4 –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标签”,具体取决于适用的要求。受里斯法第 3 条约束的产品证书必须包含引文“PL 117-171 § 3(a) – 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包装”。
请注意,根据里斯定律第 3 节,PPPA 的特殊包装要求测试不需要由 CPSC 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因此,单独包装但包含在儿童产品中的纽扣电池或纽扣电池不需要由 CPSC 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此类儿童产品的 CPC 仍必须包含对里斯法第 3 条的引用(请参阅上一段)以及其他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CPC 中与测试相关的部分可以根据需要列出多条信息(例如,多个测试日期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