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正式名称: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 2014 年 2 月 26 日发布第 2014/35/EU 号指令,旨在协调成员国有关在特定范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投放市场的法律电压限制。
描述:
低电压指定涵盖了设计用于额定电压为 50 至 1000 V(交流电)和 75 至 1500 V(直流电)的所有电气设备和组件。低电压指令定义了哪些产品属于其应用领域,提供了其所涵盖的电气设备和组件必须遵守的基本(安全)要求,并概述了制造商为确保合规而必须应用的合格评定程序符合基本要求。
该指令适用于设计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为 50 至 1000 V 以及直流电额定电压为 75 至 1500 V 的所有电气设备。额定电压是指电气输入或输出的电压,而不是设备内部可能出现的电压。
该指令中没有定义术语“电气设备”。因此,应根据该术语的国际公认含义进行解释。《IEC国际电工词汇》(国际电工委员会)对电气设备的定义是:
“用于产生、转换、传输、分配或利用电能的物品,例如机器、变压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测量仪器、保护装置、布线材料、用电设备。”
该指令的范围包括旨在合并到其他设备中的电气设备和旨在不合并而直接使用的设备。
LVD 指令范围内的产品示例:
低电压指令规定制造商有责任进行合格评定:制造商自行进行合格评定并记录评估结果。通常,合格评定需要根据欧洲统一标准进行目视检查和测试。如果制造商不能或不愿意自己进行评估,他可以让第三方机构参与。这些机构没有特殊要求。然而制造商需要确保该机构具有进行测试和评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