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针对民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也即是说,监管方已明令要求摘掉肉菜的“美颜滤镜”,各地市场监管局也在配合制订地方标准,如广州市的《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绍兴市的《流通领域生鲜食用农产品交易区灯光照明合理技术值规范》,将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做出更明确的要求。
评价“生鲜灯”显色性能的指标参数主要有两个:
一是显色指数,指灯光对物体真实颜色的显色能力。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
二是相关色温。单独的显色指数不能完全体现灯光的显色能力,相关色温也是一个重要参数。色温是指光源的颜色温度,色温越低,灯光颜色越接近红色;色温越高,灯光颜色越接近蓝色。
我国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但是没有对色温进行规定。
除了光色方面,灯具或光源还需要满足电气安全方面的要求,避免产品对人造成伤害。
譬如常见的街市菜市场用的LED光源型生鲜灯,就落入国标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 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的范围内,市场上销售的部分产品就未满足标准要求,额定功率超出标准范围。
深圳南方立讯实验室现有检测能力完全满足“生鲜灯”产品的检测。其中,在电气安全检测方面,通过了GB 7000.1、GB 7000.201(固定式灯具)、GB7000.202(嵌入式灯具)、GB 24906(自镇流LED灯泡)等相关国家标准的CNAS认可和CMA资质认定;在性能检测方面,配置了积分球、高精度光谱辐射计、闪烁测试仪等先进设备,可满足生鲜灯产品各项指标的测试。